陽泉市物資集團公司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第一部分 物資集團公司概況
一、主要職能
陽泉市物資集團公司,始建于1954年,其前身是陽泉市物資管理局。1996年12月政府機構改革時,改制為陽泉市物資集團公司。公司成立以來一直承擔著對所屬企業(yè)進行管理的行政職能,目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共8個,分別為陽泉市民爆器材專營有限公司、陽泉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陽泉市木材有限責任公司、陽泉市鋼材市場、陽泉市物資再生利用總公司、陽泉市報廢汽車拆解(回收)中心、陽泉市物阜資產管理中心、物資集團公司企業(yè)資產管理中心。
2016年,物資集團公司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緊緊圍繞市政府、市國資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有企業(yè)提質增效攻堅戰(zhàn)以及統(tǒng)籌推進穩(wěn)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相關部署和政策措施,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緊抓重點工作,深化企業(yè)改革,強化制度的建設和完善,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集團公司快速健康發(fā)展。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陽泉市物資集團公司為一級預算單位,2016年部門決算由本級決算構成,不包括所屬單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 物資集團公司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陽泉市物資集團公司承擔著管理所屬企業(yè)的行政管理職能,單位在職、離退57人均列入財政供養(yǎng),其中:在職人員12人,離休人員5人,退休人員40人。還有1名遺屬也列入財政供養(yǎng)。
現(xiàn)將本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收入均為財政撥款收入,共收財政撥款358.54萬元,較上年的348.54萬元增加10萬元;支出均為基本支出,共計345.84萬元,較上年的334.03萬元增加11.81萬元。收入、支出增加均由于在職、離退人員增發(fā)工資。
二、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年初財政預算為3075800元,年中追加財政預算509625元(追加工資等38.42萬元,喪葬費、撫恤金12.54萬元),本年預算收入計3585425元;上年結轉財政撥款收入145193.90元。2016年全年可支配財政撥款收入共計3730618.90元。
三、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單位可支配財政撥款共計支出3730618.90元,實際支出3458451.37元,均用于支付在職人員的工資、公積金、醫(yī)療等支出,分別為:工資福利支出993975.37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800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38676元。
四、2016年財政撥款結轉結余情況說明
年末結轉272167.53元,為預扣個人的養(yǎng)老保險,結轉至2017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共計345.84萬元,均為基本支出。按支出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99.40萬元,商品服務支出2.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43.87萬元;按支出性質分類:人員經費343.27萬元,日常公用經費2.58萬元(為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單位無其他公用支出。
六、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也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撥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由于財政只撥付本單位供養(yǎng)人員的工資、醫(yī)療、取暖等工資性等費用,未撥付其他公用經費,因此本單位無“三公經費”及其他公用經費支出。
八、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ㄒ唬┛冃Чぷ鏖_展情況:
2016年,本單位嚴格按照市預算績效管理相關要求,成立了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了預算管理工作具體辦法及操作細則,并積極參加財政局組織的預算績效管理培訓及工作會議等。由于財政只撥付供養(yǎng)人員的工資性費用,本單位在使用財政撥款時嚴格按照績效管理的要求,于每月中旬按時、足額地發(fā)放在職人員的工資,及時繳納公積金、醫(yī)療險等費用,保證了財政撥款資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同時,對財政預決算情況在規(guī)定時限內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開,并每季度認真分析財政預算資金使用情況,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使績效管理更好地為預算管理服務。
?。ǘ?016年績效工作自評結果
2016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因此無預算績效項目,在財政局預算績效自評工作中,自評分為81分,今后在有項目支出時,將積極開展此項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本單位在職及離退人員享受財政供養(yǎng),財政只撥付工資、公積金、醫(yī)療險等費用,不撥付單位其他公用經費;
(二)本單位2016年收入均為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均為基本支出,無項目支出;
?。ㄈ┍締挝粺o公用經費,也無“三公”經費。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部門(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十、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一、“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